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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gzfj/2026-0002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6-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6月15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非法占地

刘洪廷


沂综执法罚字〔2026〕GT2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刘洪廷未经批准,于2007年7月份开始非法占用铜井镇朝阳村一组(原东朝阳村)集体土地1389平方米(合2.08亩)建设(刘洪廷勘测定界图范围内)房屋及硬化地面等建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发布)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违法事实及情节,适用《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档次。

罚款;其他-拆除。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38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沂南县铜井镇国土空间规划图(2021-2035年)规划拆除范围);2、对其非法占用设施农用地1389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5元标准处以34725元(大写:叁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人民币罚款。


2026/6/10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运输石头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案

孙存峰


沂综执法行处字〔2026〕HB0005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2026年6月3日10:40左右,马牧池中队巡查至沂南县马牧池乡王家河路与在建东梁高速交汇处,发现孙存峰驾驶鲁Q303BP运输车运输石头,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2000元


2026/06/12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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