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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j/2026-00032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农(防疫)罚〔2026〕25号、沂农(防疫)罚〔2026〕24号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沂农(防疫)罚〔2026〕25号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鸭案

临沂市万香斋食品有限公司

91371321725405486G

王国风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鸭

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45975.6元(肆万伍仟玖佰柒拾伍点陆元整)。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6月24日


2

沂农(防疫)罚〔2026〕24号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鸡案

山东福雁物流有限公司

91371321MA3CH7FA2E

李一杰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鸡

处运输费用四倍罚款,共计人民币1040元。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订)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沂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罚没单据(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到中国农业银行沂南县支行缴纳罚(没)款。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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