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1/20260615-00004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沂南)罚〔2026〕11号 | ||
|
当事人姓名:唐公进 住址:山东省费县汪沟镇柳汪村一组57号 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9日对辛集镇永成村东河边建筑装修垃圾倾倒点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经现场调查,你于辛集镇永成村村东60米处,苗家曲河小支流位置倾倒建筑、装修垃圾,部分垃圾进入小河内,经称重倾倒的建筑、装修垃圾总重7.25吨。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证据名称: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1份,制作时间:2026年5月9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唐公进在辛集镇永成村村东河边,向水体内倾倒建筑、装修垃圾。 2.证据名称:调查询问笔录1份,制作时间:2026年5月9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唐公进承认在辛集镇永成村村东河边,向水体内倾倒建筑、装修垃圾的违法事实。 3.证据名称:调查询问笔录1份,制作时间:2026年5月9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辛集镇环保办刘畅现场发现唐公进在辛集镇永成村小河边倾倒建筑、装修垃圾事实。 4.证据名称:唐公进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取时间:2026年5月9日,提供人:唐公进,证明内容:唐公进的身份证明。 5.证据名称:2024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9日唐公进无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1份,提取时间:2026年5月9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证明内容:唐公进近两年无环境违法行为。 6.证据名称:现场照片1份,制作时间:2026年5月9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唐公进在整改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7.证据名称:李家宝、刘思磊执法证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5月9日,提供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 我局于 2026年6月3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环(沂南)罚告〔2026〕11号)告知你有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你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水污染防治类第13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综合考虑各裁量因子:违法事实:水体类别为Ⅳ类水体,裁量等级为2;污染物类别为建筑垃圾,裁量等级为2;污染物数量5吨以上不足10吨,裁量等级为3。各修正因素分别为:改正态度为立即改正,裁量等级为-2;补救措施为未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未扩大,裁量等级为0;当事人依法配合调查,裁量等级为0;企业规模为自然人,裁量等级为-2;两年内违法次数1次,裁量等级为-2。我局决定对你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你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兰山区、沂南县、沂水县、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0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