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1/2021-0000177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监管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2021年沂南县卫生健康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检查方案 |
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为重点,加大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在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和省市下达的重点监督工作任务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争取工作有新的突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科室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卫生监督科室职责分工为全县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员行使监督职责,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二、日常卫生监督的工作内容。 (一)知识培训和业务学习 不定期地采取集体组织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卫生法律法规、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相关培训。熟悉了各种法律法规的条款项及如何适用。规范了文书的书写格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 在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培训平台上学习视频课程,每人要达到60学时。 (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频次 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进行1到2次监督频次的日常卫生监督。 (三)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以及专项整治内容的各种报表的上报 由所稽查小组对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上报进行督促检查。科室指定一名信息上报员上报本科室的卫生监督工作以及一名审核人员进行数据审核。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各自职能分工和管辖范围,信息上报员将真实工作及时准确进行数据的填报。要求被监督单位及时维护,监督检查的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行政处罚要及时上报。 对于各级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及时组织落实完成,并按照要求填报各种报表及总结。 (四)卫生许可、健康体检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年审校验、延续、换发证。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换证工作中,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 (五)举报投诉 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的相关工作任务。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束后应将调查结果,上报分管所长及监督稽查科,由稽查科将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六)行政处罚 对于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其他来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处罚。 三、卫生监督工作步骤 生活饮用水卫生: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每年一次)清洗、消毒;配备专(兼)职供水人员,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涉水产品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四、工作要求 1、监督频次的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2、加强卫生宣传。 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通过谈话、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卫生宣传。向社会宣传卫生监督职责,公示工作流程,及时发布专项工作动态。对于好的典型及不合格的抽检通过网络对外公示,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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