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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jj1/2021-0000213 公开目录 公共卫生监管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公共场所】2021年第二季度沂南县卫生健康局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处理信息

行政相对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机关

备注

沂南县晋良造型工作室

92371321MA3Q59024L

刘晋良

2021沂公简罚0005号

沂南县晋良造型工作室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5月17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黛丽雅美容美体服务店

92371321MA3T585J5J

胡家霞

2021沂公简罚0004号

沂南县黛丽雅美容美体服务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5月17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山东智圣汤泉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913713216882897881

陈贵德

2021沂公简罚0003号

山东智圣汤泉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5月17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兰梦理发店

92371321MA3N9MPD8F

高存国

2021沂公简罚0008号

沂南县兰梦理发店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保洁等设施设备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15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小果理发店

92371321MA3FBA2W8M

曹淑国

2021沂公简罚0007号

沂南县小果理发店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15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尚佳宾馆

92371321MA3F6H7775

郑恩香

2021沂公简罚0009号

沂南县尚佳宾馆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保洁等设施设备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15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江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91371321348886615A

孟凡伟

2021沂公简罚0010号

沂南县江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21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宝洁理发店

92371321MA3J7C7646

高品英

2021沂公简罚0011号

沂南县宝洁理发店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23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沂南县丰益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91371321MA3MDUGM7P

王绪涛

2021沂公简罚0012号

沂南县丰益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23日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山东悦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71321MA3FAEF129

白飞

2021沂公简罚0013号

山东悦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24日

沂南县卫健局


沂南县鹤鹤发艺店

92371321MA3MCDK6XD

徐艳

2021沂公简罚0014号

沂南县鹤鹤发艺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公共场所

警告

2021年6月28日

沂南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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