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1/2024-0000061 | 公开目录 | 重点人群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健康科普/妇女】国家基本公卫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
为了保障母婴安全、促进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成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孕产妇提供了免费的健康管理服务。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服务项目吧!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可以享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早、中、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以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具体如下: 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妇在孕13周前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建立《广州市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篇》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社区医生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包括询问病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相关检查;为孕妇提供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对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中期健康管理 社区医生一般会在孕16~20周、21~24周分别对孕妇进行1次孕中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服务内容包括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有助产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需为孕妇提供产检服务;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孕期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并督促其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3、孕晚期健康管理 社区医生一般在孕28~36周、37~40周分别对孕妇进行1次孕晚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包括孕产妇自我监护、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等;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高危孕妇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 产妇出院后1周内,社区医生会到产妇家中进行免费的产后访视(建议产妇在出院后主动联系社区医生提供服务)。 产后访视内容包括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情况,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的处理等进行指导,必要时指导产妇及时前往有资质的机构就诊;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产妇,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并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正常产妇产后42天可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 社区医生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采用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心理、营养、性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母乳喂养等保健指导。如果产妇在孕产期曾出现异常情况,则社区医生督促其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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