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3-0000217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学校美育评价】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
为建立健全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现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情况汇报如下: 一、艺术课程 我县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根据各学段学生的特点,开发具有实践性的校本艺术课程,增加了学生参加艺术活动的时间,提高了艺术素养。 二、艺术活动 坚持校园艺术活动常态化,定期举办特色节日活动,例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还借助“国庆”、“元旦”、“六一”等节日组织大型的艺术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开展多样化艺术活动。 三、艺术教师 目前我县小学共有音乐教师206名、美术教师212名;初中共有音乐教师69名、美术教师70名;我县高中、中职共有音乐教师30名、美术教师35名,基本满足学校艺术教育的需求。我县艺术教师教学态度认真,能较好地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任务。 四、条件保障 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各室器材满足艺术教育教学的需求,为学校艺术教学提供保障。 五、特色发展 积极开展各项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教育渗透在学校每个角落。广泛开展社团活动,各中小学校都成立了特色鲜明的艺术品牌,强化了艺术教育特色,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扩展和丰富了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培养了学生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学校成立专门的艺术素质测评小组,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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