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4-0000036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控辍保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初中、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年巩固率达到100%,确保无学生因贫因困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抓好适龄儿童入学管理,确保应入学的一个不少 每年5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指导中心小学会同公安、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对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到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进行排查,建立台账,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身体残疾原因辍学,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可以在校就读的,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籍正常滚动;因身体重度残疾原因辍学,需要专人护理,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按一人一案原则,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每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学后,由中心小学负责核实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并报属地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对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及时进行入学动员,确保应入学的一个不少。 二、抓好“小升初”整班移交,确保应升学的一个不少 每年6月底,各中学根据划片招生方案,主动与划片招生区域内的小学对接,配合小学做好毕业生整班移交工作。实行划片招生的初中学校学位必须优先满足划片招生区域内小升初学生就学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划片招生区域内的学生。秋季学期正式开学后,由小学负责跟踪本校小升初学生到初中就读情况,做好未按时到初中就读学生入学动员工作,经三次以上动员后仍未入学的,报属地乡镇(街道)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依法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应升学的一个不少。 三、做好适龄残疾少儿受教育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6至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明确“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确保每个服务对象达到每周2次、每次3课时、全年不低于216课时的要求,想方设法帮助他(她)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强化家校协作,严防适龄学生假期辍学 放假前:学校要在放假前夕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控辍保学政策宣讲,提高家长或监护人的法治意识和对教育的重要认知,使其能主动督促子女完成学业。并积极邀请司法、公安、妇联等部门参与,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与有厌学倾向的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反馈学生在校、在家的表现,查找厌学原因,争取家长的支持,及时疏导心理问题。 假期中:寒暑假期间易发辍学,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做好入学动员,对重点学生进行入户动员。组织人员到车站、交通枢纽等开展检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出务工堵截和劝返工作。加强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在车站、广场或其他交通要道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坚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结婚、辍学务工等。督促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做好学生身份证件管理,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学生有辍学倾向,班主任及时组织任课教师入户家访,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好寒暑假期,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精准比对,摸清底数。 收假后: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广播、宣传专栏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宣传,让学生知晓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的权利。春秋季开学报名结束当天,各学校要在当天清点应到学生报名情况,对未报名学生及时动员入学。正式开学后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教体局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进行调度并对未到校学生进行核实,掌握未到校原因,通过抓控辍保学推动学校健全落实学校常规管理,及时报告县域内学生每天到校情况,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不减,数据真实有效。对开学一周后未到校的疑似辍学学生,学校要再次组织劝返复学工作,经3次以上劝返无果的要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实施劝返,超出一个月未劝返的建立辍学台账,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劝返复学,杜绝学生辍学。 五、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摆在义务教育有保障战役的首位,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切实提高工作质量。要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日常控辍保学力度。各学校要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厌学、外出打工、早婚早育、信教等情况而辍学问题,分类综合施策,一人一案,采取“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高度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控辍,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前,县教体局在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明确入学学校、(报名)报到时间等信息。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县教体局要联合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对于逾期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及时催促,了解原因。对于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二是健全失学辍学联合劝返机制。县教体局要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对于失学辍学儿童,有关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于贫困家庭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少年群体和流入长期居住家庭、新落户家庭要重点监控。三是依法建立强制入学制度。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县教体局要联合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制度。学校要落实学生请假制度和辍学周报告制度,每周向教体局报告学生就读状态。一旦发生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县教体局和学校要立即核实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启动劝返机制。县教体局要牵头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失学辍学儿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台账记录要“三细三实”,即原因分析细、劝返过程细、数据资料细,数据登记真实、过程记录真实、材料齐全真实。 六、赓续完善控辍保学各类档案 各学校要依托上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结合本年度建档立卡、残疾人员新数据和学校控辍保学排查实际情况,要扎实做好档案建设,分类跟进完善:上级下发文件及时入档;完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机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责任书(层层签订)等;更新好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表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延缓入学、特校就读各类人员清单,对应完善入学通知书、鉴定表、延缓入学证明、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确保人员类型清晰、安置准确、证明材料充实;完善好自去年周报以来的每周控辍保学情况摸排台账,完善好日常控辍保学工作手册、送教上门工作手册等材料;“其他非真实性失学材料”因回国、延缓到期、联系人等变化导致类型发生改变的,学校要及时更新名单,补充证明材料,需要添加到其他档案中的要及时添加。总之,要根据实际,实时更新档案材料,能够让档案反映出学校控辍保学的即时状态。 七、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和各学校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在家上学、入寺入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行为;对于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内容清单等。义务教育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乡镇(街道)和学校,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乡镇(街道)和学校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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