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wdt1/2022-0000022 | 公开目录 | 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教师资格证补换发简易服务指南 |
根据《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具体补换发要求请看这里。 适用范围: 经沂南县教育局或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 办理机构: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振兴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社会事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支持邮寄办理,材料收取地址同上) 咨询电话: 0539-3251626 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1份(贴照片0 2、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有权机关印章) 3、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注意: 1、由于教师资格证书空白证是由省认定机构在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时统一下发,建议申请人关注“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我县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认定期间办理。 2、乘车路线:乘坐5路、6路公交车,到“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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