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辖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12月13日,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辖区东源商贸城,召开《办法》农贸市场专场的宣贯会议。驻市场专班监管人员、市场主办方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及入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宣贯培训,重点围绕《办法》的修订背景、适用范围、主要条款、特色亮点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学习。并分别就入场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严格遵守《办法》相关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认真落实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以及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的食品安全防护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精准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严格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会后,监管人员对市场内的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关掉“美颜”诚信经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