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迪生文化用品店(个体工商户):
经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沂南迪生文化用品店(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4月7日采取欺骗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事实成立。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沂南迪生文化用品店(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4月7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你单位登记地址虚假、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沂行审撤字〔2026〕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如对撤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撤销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撤销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沂行审撤字〔2026〕1号)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