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砖埠镇编制了《2024年砖埠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4年砖埠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砖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附件
砖埠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诸葛故里改造提升项目 |
砖埠镇人民政府 |
2 |
砖埠镇对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
砖埠镇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