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经自查自评,我县达到促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准,现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的公示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8日
联系电话:0539-3255131
电子邮箱:yinansab@163.com
附 件: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的公示报告
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