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县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管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负责制定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复核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评估结论进行复核及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期限5年: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主 任:张安晓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赵洪华 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委 员:陈天娇 社会工作部行业协会商会室主任
李晓晨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室主任
孙 勇 民政局财务室主任
尹 强 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杜建君 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王德坤 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张 伟 工商业联合会联络服务中心主任
夏立宁 县教体局职成民科科长
解永超 卫健局党建科负责人
郑大鹏 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群体科科长
寇增超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室工作人员
姚贵良 临沂恒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李家升 山东阳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
主 任:董守胜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贺方雷 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县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委 员:路连芹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诸葛福业 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薛克明 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启宗 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桂峰 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医药管理局
副局长,疾控局局长,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
李洪涛 临沂信德金桥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英 林 山东弘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沂南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