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凯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了李后波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5年10月27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1321认定工伤(2025)327号),因通过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决定如下:
2024年9月3日16时30分许,李后波在公司承揽的沂南县青驼镇赵左村建设村委办公楼项目工地工作期间,使用电锤时因突然停电,被电锤碰到,造成右手受伤。经临沂兰山密氏综合门诊部诊断为:右手无名指近节指骨骨折。
李后波的上述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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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