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依据《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编制完成《沂南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共30日。
二、公示范围
沂南县全部行政辖区。
三、公示方式
沂南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
四、编制承诺
本规划由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与上位规划有效衔接,内容真实、程序合规、无涉密信息,可依法公开公示。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意见)。
· 受理单位: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电话:0539-3261569
· 电子邮箱:ynxgtzyjdzhjk@ly.shandong.cn
· 通讯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 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六、免责说明
1. 本公示版为草案征求意见稿,非最终审批稿,不具备法定效力,最终以批复文本为准。
2. 公示内容涉及数据、指标、布局,可随政策、上位规划、基础资料更新依法调整。
3. 公示内容严禁擅自篡改、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