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防范各类借“协会、商会、学会、促进会”名义实施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风险,净化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积极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社会组织;
2.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3.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社会组织;
4.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上述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表现形式
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山寨社团”:
1.“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
2.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损害全国性社会组织声誉的;
3.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4.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
5.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合法社会组织身份验证方式
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
1.线上官网查询: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栏目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验。
2.政务公众号核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验。
四、举报内容
为便于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一般应包括以下信息:
1.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
2.主要负责人、活动或办公地点、具体联系方式;
3.活动形式、活动时间、参与人员等基本情况;
4.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
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受理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活动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信函:沂南县永兴路11号
2.电话:0539-7379912
3.邮箱:ynxmzjshzzglk@ly.shandong.cn
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违法活动线索的,除上述举报方式外,还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市场监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举报。
沂南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