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zx/2022-0000022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6-01-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中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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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沂南县财政局(沂财行〔2016〕7号)《关于明确公车改革后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通知》、沂南县财政局(沂财字〔2019〕6号)《关于加强差旅费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和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县内乡镇出差 县内乡镇(不含界湖街道、沂南经济开发区)出差实行包干制,每天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组织单位或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只报销每人每天30元交通费。 二、 县外市内出差 县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报销,交通费根据路途远近每人每天30-60元不等包干报销。组织单位或接待单位安排用餐和住宿的,根据发票据实结算,交通费另计。有车票的凭车票报销。 三、 市外出差 市外出差选乘公共汽车,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凭据报销;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费实行不高于乘坐公共交通单程费用的2倍包干报销。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60元包干报销。组织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交通费。组织单位或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根据发票据实结算。组织单位或接待单位不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参照沂南县财政局(沂财行〔2016〕7号)《关于明确公车改革后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 报销程序和办法 出差前,根据会议通知、公函等提前写《沂南中学工作呈报单》《沂南中学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年级(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校长签批后方可实施。出差结束,凭会议通知、公函、呈报单、审批单、车票、食宿发票等报销。如果是集体活动由牵头负责人汇总后报销。 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沂南中学工作呈报单 2.沂南中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附件1 沂南中学工作呈报单
附件2 沂南中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编号: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时同时出具呈报单及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2、第一栏、第二栏由申请人填写,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核实,再交财务员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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