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jjkfqsyxx/2022-0000046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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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学生评价,并不断进行改革。 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业成绩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实行等级制。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序,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改变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单一模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在评价中不仅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注重学生的发展状况。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一律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办法,并统一使用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成长档案。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有利于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可行的教育评价机制。 一、二年级不组织书面检测,三-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检测,7-9年级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2次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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