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ssyxx/2022-0000046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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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串岗,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 如上课铃响时,教师未到上课地点视为迟到,上课10分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讲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搞好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4)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除生病、孕妇外)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让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 (1)体育教师不准穿皮鞋,不准穿裙子。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9、如因教师的言行过激、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使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教师将被扣除相应量化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造成学生、家长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实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关的各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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