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zx/2022-0000080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 ||
|
第1条 学校对教职工负有管理权,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第2条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树立主人翁思想,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施政活动。 第3条 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第4条 教职工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第二职业。 第5条 教职工必须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珍惜学校荣誉,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 第6条 教职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第7条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与“中小学教学常规”。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课,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学校和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两项承诺: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学生一分钱。 第8条 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各科教学中,把育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9条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学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第10条 教师上课要做到“十不”:(1)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2)不拖堂;(3)不带手机;(4)不接待来人(特殊情况除外);(5)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6)不坐着讲课;(7)不在课堂抽烟或酒后上课;(8)不敲打黑板和讲桌警示学生;(9)不训斥、讽刺、挖苦、侮导学生;(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11条 教职工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不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以礼相待。 第12条 教职工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 第13条 教职工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礼貌、好学上进、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在办公室玩耍、不乱涂乱画。 第14条 教职工不看黄色书刊、录相,不上黄色网站,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有偷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第15条 会计出纳严格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采用一支笔审批签字的办法。根据制务管理规定和审批权限,保证合理开支。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