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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jjkfqsyxx/2023-0000019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2-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2022年招生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400名学生;七年级新生8个班,440名学生。

二、招生条件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 2016 年 8 月 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小学部

一类区域:向阳路以东,独树界以南,大庄界以北,沂河以西,县经济开发区原所属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二类区域:开发区实验学校与一小新校区。温泉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向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北。

2.初中部

一类区域:向阳路以东、铜井镇以南、沂河以西、经济开发区南界以北的区域。

重叠区域(开发区实验学校与城关中学):向阳路以东、铜井界以南、沂河以西、经济开发区与独树界以北的区域。

说明:①“一类区域”与“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为原片区学校传统招生范围,二类区域为其他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因二类区域学生相对靠近一类区域片区学校,为解决二类区域学生就近上学需求而划定;②“招生重叠区域”为过渡时期方便学生及家长就读,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可从2处学校中任选其中1处学校报名。

四、招生程序

(一)录取办法

学校对经济开发区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第2个学校参加报名。批次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自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③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沂南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并受到表彰奖励的;

⑥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指符合《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临组通字〔2019〕2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⑦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来我县投资或引进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的企业家子女。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合法房产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户房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合法房产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监护人在城区“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7月25日—8月7日,学生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网页版、微信版、“爱山东容沂办”APP三种方式,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公(民)办学校,但参加卧龙学校初中部报名的学生可允许再报一所公办学校。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片区内的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8月1日-12日,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提前批录取。8月8日前,卧龙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8月10日前,未报到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11-12日,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到所在招生片区重新报名。

4.审核反馈。8月1日-13日,8月13日前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8月14-16日,学校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能完全满足条件的,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5.学位安排。8月17日—8月20日,17日开始录取第一至三批次,19日开始录取第四批次。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抽查、交叉查。

6.名单公示。8月21日-23日,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7.录取查询。8月23日日起,完成学位分配的学校,家长可通过“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录取学校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8.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学校进行均衡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9.新生报到。9月1-5日。报到时,每一名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见附件8)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10.新生建籍。9月30日前,县教体局通过”沂南县新生招生管理平台”系统直接生成新生学籍信息,学校审核无误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2022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片区户口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具有房产部门备案编号的购房合同必须居住满1年以上,签订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子女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6.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方式一:“爱山东”APP登录。下载“爱山东”APP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首页左上角,选择“省本级”→右侧搜索框输入“入学服务平台”或“入学”→找到“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方式二:“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后,注册→登录→首页进入“临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专区”→找到“沂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后,选择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②“城区学校”——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类型——④按顺序逐项填写好各项信息——⑤在选择报名学校下拉框中选择“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提交报名即可。

五、招生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0539-3265869

六、救济途径

有问题可咨询县教体局普教科:0539-79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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