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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dssyxx/2023-0000022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2022年招生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2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550名学生。

二、招生范围

(一)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 (含) 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 片区范围

1. 一类区域: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北,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

2.二类区域

(1)芙蓉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不含沂南五小西校区片区);

(2)人民路以南、卧龙山以东,卧龙山路以西、振兴路以北区间(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手续)。

三、招生程序

1.信息采集。7月25日—8月7日,学生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两种方式,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公(民)办学校,但报名卧龙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允许再报片区内一所公办学校。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片区内的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8月1日-12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审核反馈。8月1日-13日,8月13日前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结果中需要完善修改的信息,家长需及时修改完善。8月14-16日,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能完全满足线上审核条件的,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4.学位安排。8月17日—8月20日,17日开始录取第一至第三批次,19日开始录取第四批次。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抽查、交叉查。

5.名单公示。8月21日-23日,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6录取查询8月23日起,完成学位分配的学校,家长可通过“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学校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7.阳光分班。8月28日前,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8.新生报到。9月1-5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9.新生建籍。9月30日前,县教体局通过“沂南县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系统直接生成新生学籍信息,学校审核无误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招生办法

(一) 录取办法。

1.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 批次。 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第2个招生学校参加报名。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 (高端) 人才和重大投资招商项目企业家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 (或一方) 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③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沂南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一线人员子女;

⑥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主要指我县引进的符合《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临组通字〔2019〕26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

⑦重大招商或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主要指按照《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来我县投资或引进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的企业家子女。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二) 报名方式。

7月25日—8月7日,学生家长 (其他法定监护人) 利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 、“爱山东容沂办”APP两种方式,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 其他事宜(含救济途径)

1.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2022 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 (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 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 (未交付入住) 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救济途径:县教体局普教科:0539-7906109。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32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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