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zx/2023-0000006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中学 发布日期 2022-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2022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房户优先、全程网办、严控班额等基本要求,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校舍、师资规模,努力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800人计划。

三、招生范围

①祥和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

②振兴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

③悠山美域小区、广播电视局家属院(沂南中学/城关中学重叠区域)。

四、招生办法及招生条件

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报名的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四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四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若前三个批次就已报满,不再接收第四个批次;若有空余学位,但是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量,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录取名单)。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和重大投资招商项目企业家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

①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名下无房产,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③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沂南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一线人员子女;

⑥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主要指我县引进的符合《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临组通字〔2019〕26 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高端)人才子女;

⑦重大招商或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主要指按照《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来我县投资或引进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的企业家子女。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所有者与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上,但户籍不在片区的。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片区无完全产权房的。

4.第四批次。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等。

五、招生程序

1.信息采集。7月25日-8月7日,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 两种方式,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8月1日-12日,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审核反馈。8月1日-13日,8月13日前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登记的手机号码上)。对反馈结果中需要完善修改的信息,家长需及时修改完善。8 月 14-16 日,学校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有异议的,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4.录取时间。8月17日-8月20日。17日开始录取第一至第三批次。如有空余学位,19日开始录取第四批次。

5.名单公示。8月21日-23日,学校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

6.录取查询。8月23日起,学校完成学位分配后,家长可通过“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按照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7.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8.新生报到。9月1日-5日。报到时,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附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三)其它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 2022年7月31 日。2022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六、登录方式

家长(或监护人)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方式一:“爱山东”APP 登录。下载“爱山东”APP 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首页左上角,选择“省本级”→右侧搜索框输入“入学服务平台”或“入学”→找到“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方式二:“爱山东容沂办”APP 登录。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后,注册→登录→首页进入“临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专区”→找到“沂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招生咨询电话:0539—3266612,0539—3523079。

救济途径:如果您有疑问,请拨打县教体局普教科:0539-7906109。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