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xdssyxx/2023-0000026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12号)《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

1.沂南三小本部片区:卧龙山以东、历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沂南三小团山校区片区: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芙蓉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及团山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18个班,900名学生。全部在沂南三小团山校区就读,师资主要由沂南三小本部教师担任。

三、招生程序

1.平台报名。8月1日-8月6日24时,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2.批次审核。8月7日-19日。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分批次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线下报名、审核。8月20日-22日。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4.批次录取。8月23日—25日开始分批次录取。

5.名单公示。8月26日,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6.阳光分班。9月1日前,学校进行均衡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7.新生报到。9月1日-4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四、招生条件

(一)年龄要求。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片区内适龄儿童。

(二)录取办法。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户、住优先”,依次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若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批次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2)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 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5.特殊教育群体

(1)照顾对象和类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沂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沂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驻沂部队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就读。

(2)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采取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试行“长幼随学”政策。

(4)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五、咨询电话

学校教导处电话:0539-3261266。

六、救济途径

县教体局普教科:0539-7906109。

附件1

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人获得招生片区资格所需材料说明表

类别

上传材料说明

辖区内户口且有完全产权房。

1.上传城区《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上传完全产权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照片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非辖区内户口,有完全产权房。

1.上传《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上传完全产权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照片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辖区内户口,无完全产权房。

1.上传城区《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非辖区内户口,有小产权房。

1.原始购房收款单据;2.购房合同;3.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4.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5.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线下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附件2

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读申请人所需资格材料说明表

类别

提供材料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上传具有我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的。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②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③企业发放一年以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暂住证)。

认证资格:必须具备④(若④中住所无《租赁登记备案证》或暂住证的,学校若有空余学位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①至③需至少有2个条件具备。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②提供6-8张经商场所照片,店面外部环境需3张及以上(有店名或公司名称)、内部经营环境需3张及以上;③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取得暂住证)。

认证资格:符合①②③的完全条件可直接认定;①②具备,但③中无《租赁登记备案证》或暂住证的,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说明: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附件3

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方式:“爱山东”APP登录:下载“爱山东”APP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惠民专区】>更多>【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系统服务平台→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