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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dssyxx/2023-0000027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招生信息】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3〕1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原则,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范围进行网上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确保年满6周岁的沂南户籍儿童全部入学;确保沂南在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具有学习能力的沂南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二)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加强招生监管,全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已入住)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须严格控制班额在53人以内(合理预留休学学生复学学位),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和复读学生。

(五)坚持全程网办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平台报名—批次审核—批次录取—名单公示—新生入学”等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务工、经商、监护人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三、招生计划

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片区范围

1.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招收具有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划定招生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符合年龄等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见附件2)。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乡镇小学、初中招生。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联小(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跨区域招生。

3.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强化民办学校招生监管。继续坚持“公民同招”规定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不得跨县区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1.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2.乡镇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或监护人合法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对学校招生片区内监护人购置小产权房的子女、异地务工经商子女,学校要严格审核。

3.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入学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学校”窗口报名。非起始年级招生必须单独提交书面招生计划申请,县教体局将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数量和确定招生方式,同意后方可招生。

4.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照顾对象和类型(见附件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沂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在沂工作外籍专家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现役部队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由县教体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就读小学和初中。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3)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推进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要根据残疾情况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缓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试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在同一户家庭多孩入学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下同)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校区就读。

(6)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5.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生建籍、转学、休学和复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22〕43号)等文件规定,申请转学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到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于开学前两周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学材料审核确认,开学前一周内县教体局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接收学校,转学申请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并对转学申请未通过的家长反馈转学申请不予受理结果及理由,转入学校接收到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后,方可通过网上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及通知学生报到时间。

6.特别说明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对意愿调剂的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

(二)招生流程

1.平台报名。8月1日-8月6日24时,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见附件7),登陆“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2.批次审核。8月7日-8月19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线下报名、审核。8月20日-8月22日,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4.批次录取。8月23日-8月25日开始分批次录取。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录取情况进行抽查,对报考沂南卧龙学校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摇号。

5.名单公示。8月26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阳光分班。8月29日前,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7.新生报到。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4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见附件8)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2022年7月31日前)。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而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普教科,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教体局、纪委、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序、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体局将对阳光分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成绩纳入督导评估,实施阳光分班的加5分,未实施阳光分班的扣5分。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积极构建县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的双向监督机制。县教体局将加强线上和线下指导与督查,对小产权房和进城(异地)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违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性质严重的按照《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21〕10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存在违规招生、转学(含接收借读生和往届生)的给予每人次扣2分,严重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实行学校管理督导评估工作“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在招生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被查实的,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以招生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制定本校2023年度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于7月28日前在学校大门两侧张贴,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7906109县教体局监督电话:3880053

附件:

1.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表

2.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3.2023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4.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5.2023年沂南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6.2023年沂南县中小学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7.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8.适龄儿童少年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附件1

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表

招生学校

招生片区范围

区间类别

沂南小学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一小

①朝阳路以东、温泉路以西、金波路以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正阳路以东、温泉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温泉路以东、向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类区域

开发区学校

小学部

①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独树界以南、大庄界以北区域内及县经济开发区原所属行政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温泉路以东、向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二小(含阳都校区

二小片区:①卧龙山路(汉街)以东、正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团山路以东、朝阳路以西、金波路以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③团山路以东、花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金波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阳都片区:①历山路至北首以东、北外环路以北、铜井界以南、花山路至北首以西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花山路以东、金波路以北、温泉路以西、铜井界以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本区域内城区开发的商业住宅小区(含黄金家园和城开御府)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六小

①西外环路以东、团山路以西、铜井界以南、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北首以西、铜井界以南、北外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二小

沂南六小

南北走向卧龙山以东、卧龙山路以西、玉泉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且小区大门在卧龙山路一侧的(含悠山美域小区、广播电视局家属院)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重叠区域

沂南四小

正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含向阳路两侧商业开发且有房产手续的小区、卧龙苑小区及卧龙花园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三小(含团山校区

①三小片区:卧龙山以东、历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该招生片区入学人数剧增,片区内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到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报名。)

②团山片区: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芙蓉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及团山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汶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含振兴校区)

①汶河以东、南北走向卧龙山以西、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②汶河以东、原界青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张庄与界湖街道界以北;③汶河以西所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村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④三小、五小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一类区域

汶河实验学校初中部

①汶河以东、南北走向卧龙山以西、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②汶河以东、原界青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张庄与界湖街道界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沂南五小

原界青路以东、温泉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隶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区域内县直部门、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入学条件的职工子女。

一类区域

沂南育新学校小学(原五中)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独树小学

①所属界湖街道原独树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温泉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类区域

沂南三中

①卧龙山路以东、团山路以西、祥和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祥和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沂南四中

①正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铜井界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②朝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银杏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沂南

卧龙学校

①团山路以东、朝阳路以西、银杏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②原界青路以东、向阳路南通至大庄界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界湖与大庄界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城区范围外其他乡镇有意到卧龙学校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录取。

一类区域

沂南中学

①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祥和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②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城关中学

①正阳路以西、铜井界以南、北外环路以北的界湖街道行政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②卧龙山路以西、铜井界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的界湖街道行政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③汶河以西所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村庄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④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铜井界以南、经济开发区与独树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⑤沂南县卧龙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⑥界湖街道户籍有意愿到城关中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沂南中学

城关中学

卧龙山路以东、团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含悠山美域小区、广播电视局家属院)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重叠区域

开发区学校

初中部

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玉泉路以南、经济开发区南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一类区域

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铜井界以南、经济开发区与独树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类区域

说明:1.“一类区域”与“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为原片区学校传统招生范围,二类区域为学校其他片区招生范围,因二类区域学生相对靠近二类区域片区学校,为解决二类区域部分学生就近上学需求而划定。若一类区域片区学校招生能力不足,采取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批、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批,最后录取一二类区域第4个批次。当“二类区域”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某个批次时,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的第2个学校报名。2.“招生重叠区域”为过渡时期方便学生及家长就读,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可从2处学校中任选其中1处学校报名。

附件2

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类别

需准备材料

第一批次:

辖区内户口且有完全产权房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2.户口簿(祖孙需在一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产权房证,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及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两类需提供其中一类即可

第二批次:

非辖区内户口,有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第三批次:

辖区内户口,无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第四批次:

非辖区内户口,有小产权房

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4.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5.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6.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第四批次:

进城务工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第四批次:

进城经商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6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3张、内部经营场所3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第四批次录取时,意向就读学校是否接收,取决于意向就读学校有无空余学位,无空余学位时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附件3

2023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类别

①驻藏部队干部的子女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

②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的子女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③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

④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我县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由县侨联、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

⑤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出具证明;

⑥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

⑦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出具证明;

⑧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所在部队和县人武部同时出具证明;

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⑩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2.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①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证明;

②提供由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原始文件(文书);

③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

④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材料;

⑤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

初中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计划

类别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县直

沂南中学

18

900



沂南三中

14

700



沂南四中

12

600



沂南卧龙学校

36

1800



卧龙体校

1

48



沂南育新学校



8

400

汶河实验学校

2

100

4

200

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



3

150

沂南小学



8

400

沂南一小



16

800

沂南二小



10

500

阳都实验学校



10

500

沂南三小



14

700

沂南三小团山校区



4

200

沂南四小



20

1000

特殊教育学校

2

22

2

20

开发区学校

8

400

16

800

界湖街道

沂南五小



10

500

沂南六小中心校区



10

450

沂南六小夏庄校区



4

200

沂南六小明生校区



3

150

城关(界湖)

16

800



独 树



11

550

依汶镇

依 汶

4

197

7

350

里 庄

4

140

8

400

马牧池乡

4

160

6

272

岸堤镇

岸 堤

4

144

7

325

中高湖

2

70

4

154

孙祖镇

孙 祖

4

200

10

456

孟良崮

2

79

5

203

张庄镇

10

497

16

800

双堠镇

双 堠

6

316

9

492

南石门



4

156

青驼镇

青 驼

12

615

13

534

高 里



9

358

砖埠镇

4

180

11

448

大庄镇

大 庄

10

520

13

685

杨家坡

4

200

12

531

河 阳



4

178

辛集镇

辛 集

6

240

9

389

库 沟

6

290

17

770

蒲汪镇

蒲 汪

6

289

14

693

大王庄

4

180

10

476

湖头镇

湖 头

8

380

12

564

东张家哨



10

420

苏村镇

8

360

23

1137

铜井镇

铜 井

10

410

17

875

鲁家庄



4

237

民办学校

双语学校



10

450

综艺学校



7

315

星火学校

4

200

2

80

阳光学校



2

80

华星学校

2

90

2

80

新世纪学校



3

120

附件5

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学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义务教育学校

平台报名:

8月1日-8月6日24时

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临沂市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批次审核:

8月7日-8月19日

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线下报名、审核:

8月20日-8月22日

各学校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确认报名审核资格。

批次录取:

8月23日-8月25日

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情况抽样核查,对报考沂南卧龙学校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摇号。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拟新生名单公示:

8月26日

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阳光分班:

8月29日前

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新生报到:

9月4日前

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4日。

附件6

2023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学校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学校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沂南小学

0539-3220166

于丽娟


双堠小学

0539-3711015

薛 彪

沂南一小

0539-3261900

魏 杰


石门小学

0539-3381130

孙彦达

沂南二小

(含阳都实验学校)

0539-3870836

王洪秀


双堠中学

0539-3711024

王志克





青驼小学

0539-3661022

桑 凯

沂南三小

(含团山校区

0539-3261266

陆纪明


高里小学

0539-3681009

冯其永





青驼中学

0539-3661017

李先宝

沂南四小

0539-3779703

朱国烈


张庄小学

0539-3641014

薛冠华

沂南五小

0539-3617600

公为信


张庄中学

0539-3641015

李发明

沂南六小中心校区

0539-3262719

李守强


大庄小学

0539-3551070

彭宝良

沂南六小夏庄校区

0539-3262496

王 婕


河阳小学

0539-3571029

刘聪聪

沂南六小明生校区

0539-3260065

朱善敏


大庄中学

0539-3552369

李加伟

特殊教育学校

0539-3223013

张焕栋


杨坡小学

0539-3581010

贺可峰

沂南育新学校

19953982655

朱朝辉


杨坡中学

13853917892

任守昌

汶河实验学校

16659681571

马聪


砖埠小学

0539-3621026

张 滨

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


刘芝霞


砖埠中学

0539-3628369

王加彬

开发区学校小学部

0539-3265869

李翠萍


蒲汪小学

0539-3731012

孙广武

沂南三中

0539-3221873

孔凡卿


蒲汪中学

0539-3721005

高晓鹏

沂南四中

0539-3870807

张元志


大王庄小学

0539-3522686

徐志凯

沂南中学

0539-3523079

张继学


大王庄中学

0539-3521011

杜以专

沂南卧龙学校

0539-3267318

李明亮


苏村小学

0539-3851022

王善征

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0539-3265869

于建龙


苏村中学

0539-3851968

张小明

卧龙体校

13655490788

左安志


辛集小学

0539-3541023

孙伟娜

独树小学

0539-3371198

高沂萍


辛集中学

0539-3541022

张洪福

城关中学

0539-3221895

吴国华


库沟小学

0539-3511012

蔡全国

依汶小学

0539-3801012

车路强


库沟中学

0539-3511011

张国梁

依汶中学

0539-3801076

姚宝山


湖头小学

0539-3881022

郭中超

里庄小学

0539-3781004

林鹏飞


张哨小学

0539-3871020

张治敏

里庄中学

0539-3789805

宋国庆


湖头中学

0539-3881021

孙洪福

马牧池小学

0539-3761012

尹军利


铜井小学

0539-3827627

朱洪龙

马牧池中学

0539-3766162

李中亮


鲁庄小学

0539-3841209

黄训军

岸堤小学

0539-3741022

胡玉明


铜井中学

0539-3824530

郭善光

岸堤中学

0539-3741016

盛大幸


综艺实验学校

0539-3780333

张太光

高湖小学

0539-3536142

李作建


阳光学校

0539-3378888

李树英

高湖中学

0539-3536141

南胜波


双语实验学校

0539-3261998

曹淑梅

孙祖小学

0539-3311040

赵学文


华星实验学校

13854973528

胡发强

孙祖中学

0539-3311032

王道平


星火学校

0539-3330030

王艺洁

孟良崮实验学校

0539-3331005

高贵刚


新世纪学校

0539-3256809

耿博文

附件7

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段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爱山东”APP登录:下载“爱山东”APP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惠民专区】>更多>【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系统服务平台→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选择报名方式

需上传材料

辖区内户口

(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建议选择该入口报名)

系统根据户口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辖区内房产

系统根据家长房产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进城务工和

经商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经商人员: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6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3张、内部经营场所3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小产权房

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4.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5.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6.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线下报名

以上方式无法报名的,请于8月20日-2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附件8

适龄儿童少年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疫苗

适龄儿童应完成的剂次数

备注

入学(≥6岁)

乙肝疫苗

3剂次


卡介苗

1剂次

≥4岁若未接种,则无需补种

脊灰疫苗

4剂次


百白破疫苗

4剂次


白破疫苗

1剂次


含麻疹类疫苗

2剂次


A群流脑疫苗

2剂次


A+C群流脑疫苗

2剂次


乙脑减毒活疫苗

2剂次


甲肝减毒活疫苗

1剂次


说明: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上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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