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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dszx/2023-0000024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三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三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沂南县教体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沂南三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沂南三中招生片区:

①卧龙山路以东、团山路以西、祥和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祥和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③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度沂南三中计划招生14个班,700名学生,严格按照县招生委规定的类别招生,学校本着“户、住一致”优先原则审核并报教体局复核后依次录取。

三、招生程序

(一)家长报名

1、网上报名:

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方式一:“爱山东”APP登录:下载“爱山东”APP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惠民专区】>更多>【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系统服务平台→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方式二(待定):“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后,注册→登录→首页进入“临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专区” →找到“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2、学校报名: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沂南三中招生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二)2023年沂南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学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义务教育学校

平台报名:

8月1日-8月6日24时

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临沂市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批次审核:

8月7日-8月19日

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线下报名、审核:

8月20日-8月22日

各学校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确认报名审核资格。

批次录取:

8月23日-8月25日

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情况抽样核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拟新生名单公示:

8月26日

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阳光分班:

8月29日前

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新生报到:

9月4日前

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4日。

(三)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流程

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四)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人获得招生片区资格所需材料说明表

类别

上传材料说明

辖区内户口且有完全产权房。

1.上传城区《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上传完全产权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照片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非辖区内户口,有完全产权房。

1.上传《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上传完全产权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照片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辖区内户口,无完全产权房。

1.上传城区《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非辖区内户口,有小产权房。

1.原始购房收款单据;2.购房合同;3.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4.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5.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线下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五)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读申请人所需资格材料说明表

类别

提供材料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上传具有我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至少一方进城务工的。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②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③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暂住证)。

认证资格:必须具备④(若④中住所无《租赁登记备案证》或暂住证的,学校若有空余学位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①至③需至少有2个条件具备。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上传:①有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②提供6-8张经商场所照片,店面外部环境需3张及以上(有店名或公司名称)、内部经营环境需3张及以上;③有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辖区内取得暂住证)。

认证资格:符合①②③的完全条件可直接认定;①②具备,但③中无《租赁登记备案证》或暂住证的,需现场认定住所真实性。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说明: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六)信息审核

学校整理报名信息并进行审核校验,确认报名资格。家长于8月10日—12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对家长再次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完全满意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现场确认报名审核资格。

(七)入学报到

8月下旬之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四、招生条件

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户籍来沂南县工作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小升初应年满11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五、咨询电话

教体局咨询电话:0539-3880053

学校咨询电话:0539-3221873

六、救济途径

脱贫享受政策(原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供养等特殊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前免保教费、高中免学费,所有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相应学段的资助项目,残疾学生(有残疾证)还可以享受残疾学生补助,原则上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需要了解政策、进行申请的学生和家长可以向所在学校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话:0539-7906109;0539-3333891。

其他

敬请广大学生及家长注意,不要相信社会虚假宣传。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门口通知。

招生咨询办公室:学校大门口

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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