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jjkfqsyxx/2023-0000027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 发布机构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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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6个班,800名学生;七年级新生8个班,400名学生。 二、招生条件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1.小学部 ①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独树界以南、大庄界以北区域内及县经济开发区原所属行政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②温泉路以东、向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部 一类区域: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玉泉路以南、经济开发区南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类区域: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铜井界以南、经济开发区与独树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一类区域为原片区学校传统招生范围,二类区域为学校其他片区招生范围。因二类区域学生相对靠近一类区域片区学校,为解决二类区域部分学生就近上学需求而划定。 四、招生程序 (一)录取办法 学校对沂南经济开发区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二)报名程序 1.平台报名。8月1日-8月6日24时,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见附件2),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2.批次审核。8月7日-8月19日,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线下报名、审核。8月20日-8月22日,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4.批次录取。8月23日-8月25日开始分批次录取。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录取情况进行抽查。 5.名单公示。8月26日,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阳光分班。8月29日前,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7.新生报到。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4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见附件5)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 上交学校, 存入学生档案。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子女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0539-3265869 六、救济途径 有任何疑问困难可联系县教体局普教科:0539-7906109。 附件1:2023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人获得招生片区资格所需材料说明表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第四批次录取时,意向就读学校是否接收,取决于意向就读学校有无空余学位,无空余学位时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附件2: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1.“爱山东”APP登录:下载“爱山东”APP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惠民专区】>更多>【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系统服务平台→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2.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后,选择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口)——②“城区学校”——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类型——④按顺序逐项填写好各项信息——⑤在选择报名学校下拉框中选择“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提交报名即可。 附件3:2023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类别 ①驻藏部队干部的子女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②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的子女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③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 ④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我县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由县侨联、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 ⑤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出具证明; ⑥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⑦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出具证明; ⑧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所在部队和县人武部同时出具证明; 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⑩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2.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①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证明;②提供由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原始文件(文书); ③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 ④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材料;⑤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2023年沂南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附件5:适龄儿童少年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说明: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上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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