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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dwsyxx/2023-0000024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

一、学校概况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坐落于花山路南首,总占地1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办公楼一座、会议室一座、教学楼两座、综合实践楼一座、体育馆一座。学校功能室齐全,内部配套设施全部按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进行配备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以“舞彩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以“以舞育德、以舞启智、以舞健体、以舞孕美”为办学理念,以“学生精彩,教师出彩,学校亮彩,家长添彩,社会喝彩”为办学目标。通过舞彩元素的融合,打造多彩校园,演绎精彩人生。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厚爱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获得“国家级家长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山东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临沂市教学示范学校”、“临沂市规范化学校”、“临沂市数字化校园”、“临沂市文明校园”、“沂南县十佳学校”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沂南县教学质量金奖。

二、招生范围

原界青路以东、温泉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隶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区域内县直部门、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入学条件的职工子女。

三、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 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550人,共十个班级。

五、报名材料

第一批次:辖区内户口且有完全产权房

1.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2.户口簿(祖孙需在一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产权房证,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及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两类需提供其中一类即可

第二批次:非辖区内户口,有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第三批次:辖区内户口,无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第四批次:非辖区内户口,有小产权房

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4.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5.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6.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第四批次:进城经商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6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 3 张、内部经营场所3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特殊教育群体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类别

①驻藏部队干部的子女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②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的子女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③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④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我县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由县侨联、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⑤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出具证明;⑥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⑦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出具证明;⑧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所在部队和县人武部同时出具证明;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局出具证明;⑩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2.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①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证明;

②提供由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原始文件(文书);

③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

④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材料;

⑤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指南

“爱山东”APP 登录:下载“爱山东”APP 后,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惠民专区】>更多>【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系统服务平台→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相关报名窗口。

选择报名方式

需上传材料

辖区内户口(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建议选择该入口报名)

系统根据户口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辖区内房产

系统根据家长房产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经商人员: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 6 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 3 张、内部经营场所 3 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或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符合学校片区要求的暂住证。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小产权房

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4.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5.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6.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线下报名

以上方式无法报名的,请于8月20日-2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七、招生程序

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 ,按4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3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3个批次,最后按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先后顺序录取第4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八、招生流程

1.平台报名。8月1日-8月6日24时,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登录“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依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2.批次审核。8月7日-8月19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

3.线下报名、审核。8月20日-8月22日,对无法网上报名的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4.批次录取。8月3日-8月25日开始分批次录取。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审核录取情况进行抽查,对报考沂南卧龙学校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摇号。

5.名单公示。8月26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阳光分班。8月29日前,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7.新生报到。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4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九、其他事宜。

1.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2022年7月31日前)。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 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而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

3617600

十一、值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30

十二、救济途径

沂南五小监督电话:3226001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7906109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388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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