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ssyxx/20260729-00002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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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11个班,495名学生。全部在沂南三小南校区就读。 二、片区范围 1.沂南三小北校区招生区域:卧龙山以东、历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沂南三小南校区招生区域: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芙蓉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及团山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年龄要求。2020年8月31日(含)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录取办法。 1.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产户籍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产户籍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持有居住证随迁人员子女。 2.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照顾对象和类型。(见附件2)。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沂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在沂工作外籍专家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现役部队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由县教体局根据父母、祖父母实际居住地、工作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就读小学和初中。 (2)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推进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要根据残疾情况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缓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4)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试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在同一户家庭多孩入学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校区就读。 (5)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三)招生流程 1.平台报名。8月5日9时-8月10日24时,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见附件4),登录“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报名。 2.批次审核。8月11日-8月14日,学校对平台完成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报名时所有信息都通过大数据校验成功的家长可通过平台查看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平台大数据比对不成功的、家长无法完成平台填报的,学校于8月15日-16日线下审核材料,并指导家长完成平台填报,凡是不通过平台报名的一律不得录取。8月17日-23日对以经商、务工、小产权报名的到相关部门或入户核实,核实通过的网上初审通过,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温馨提示: 学校会在信息采集结束之后统一审核,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如发现自己的信息未审核,请耐心等待即可。同时,各位家长注意查看短信息,特别是不要设置拒收平台发送的信息,以免耽误报名。 3.批次录取。8月24日-8月27日各学校开始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县教体局同时对各学校初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通知学校分批次录取。 4.名单公示。8月28日-8月29日,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若当天名单未及时公示,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只要前期初审、复审、录取均已通过即可。 (四)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2026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2025年7月31日前)。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6.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而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6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2.2026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3.2026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4.沂南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附件1 2026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第四批次录取时,意向就读学校是否接收,取决于意向就读学校有无空余学位,无空余学位时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附件2 2026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类别 ①驻藏部队干部的子女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 ②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的子女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③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 ④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县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由县侨联、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 ⑤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出具证明; ⑥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出具证明; ⑦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所在部队和县人武部同时出具证明; ⑧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⑨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2.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①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证明; ②提供由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原始文件(文书); ③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 ④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材料; ⑤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2026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4 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打开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L4等级实名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沂南县】,特色专区中点击【教育专区】,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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