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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dwsyxx/2022-0000002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安全制度】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沂南五小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业务校长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区负责人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责任人:校区负责人)

2、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3、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人:各班主任)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校长及卫生隔离室负责人报告。(责任人:各班主任)

5、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人:疫情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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