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jjkfqsyxx/2022-0000041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5-05-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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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相关教师,并要机智控制可疑人员。 3、全体住宿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不可在宿舍、楼道追逐打闹,进入生活区必须保持安静,小声说话,轻声走路。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乱装电源插头,禁止使用违禁电器,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不准乱动电源开关.严禁吸烟。 8、严禁带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欺凌弱小。 9、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上下楼梯严禁拥挤,严禁在公寓内追逐打闹.走路靠右行。 10、爱护公物,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公物,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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