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xdsssyxx/2022-0000030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5-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按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消费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

三、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必须有沙包,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要提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电话教室等场所要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闸刀开关。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门提前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

九、对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铸就法律责任。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