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xyz/2022-0000022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第一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一中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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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充分考察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 二、体育老师要经常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三、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禁止或制止。 6.严防学生脱离教师视线擅自活动,严防准备活动不足,严防器械不牢固、老化、锈蚀,严防在湿滑场地活动,严防学生佩戴胸针等饰品或者钥匙、刀具、别针等尖锐物品,严防标枪、铁饼、铅球等器械使用不规范、防护不到位,严防运动后不做放松活动,严防剧烈运动后大量饮水等问题。 7.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校领导,必要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四、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要视活动具体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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