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szx/2022-0000054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三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三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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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 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 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 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 按教学事故论处。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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