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wsyxx/2022-0000059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5-01-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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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课堂常规的具体要求,提前备课,认真组织课堂,确保学生课上学有所得。 二、学会关爱学生,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从而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二、体育课允许身体有病、身体不适者不参加运动量较大的体育活动,要注意女生的特殊情况,但不得让孩子离开教师视线。 三、教职员工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四、给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影响学生健康;不得无故离开课堂,致使学生混乱,出现打架现象,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不得随便接听电话,耽误孩子正常的学习时间。 五、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有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各科任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管理,值日教师要加强课间的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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