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sssyxx/2024-0000019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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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总务处人员不定期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二、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三、学校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体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化程度,查管道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要认真负责,做好交接,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七、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 八、值班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用火,防止火灾。 九、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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