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jjkfqsyxx/2022-0000005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 发布机构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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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来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需立即拨打公安“110”或派出所电话。 3、注意事项 (1)处理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员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报告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经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应急指挥人员:值日行政干部 3、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在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包括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老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赫尔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驶入。 5、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盗窃案件 1、处理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班人员,公安干警。 2、应急指挥人员:值日行政干部 3、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局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容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为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理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应急指挥人员:值日行政干部 3、报告程序 (1)学校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地方防疫部门。 4、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以最坏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援助。 (3)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家属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活动安全 1、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2、组织学员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学校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各处室,班主任对本班级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三)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干部、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卫生室、医生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医生随车参与救治。 (2)教导处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3、联络、教育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德育处、团总支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组长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教导处领导、德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要求及事故应急措施 (一)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学生进出校园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经过校门的马路安全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班主任要对本班放学各路队情况进行排查,有重点地做好部分学生的工作。 (三)值班教师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四)值班教师要在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要指挥学生家长摆放好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五)学校组织的群体外出活动,需横穿公路、街道的,应提前与交警中队联系,请求其协助学生安全管理。 (六)凡实验小学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处置,或者打电话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及相关班主任。 (七)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六、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减小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拟订此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救援领导组织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二、具体救援措施 (一)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迅速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用。 (二)派专人看护现场,立即拨打120急救,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临时急救。 (三)通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及水电组人员到场处置。 (四)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五)临时急救方法: 1.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预防楼梯踩踏措施应急预案 防止学生上下楼梯防踩踏事故的发生一直是各级政府、教育部门重视关心的问题,开发区学校针对这个问题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 一、楼道灯开关全部由声控改为手控,杜绝了声控开关在打开后又自动关闭又要重新激活时中间那一段黑暗时间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做到人走完灯熄灭。 二、安装消防应急灯。为防止早、晚停电时,学生上下楼看不到,学校筹措资金为每一层楼梯安装了一个消防应急灯。 三、执行放学时间差制度和师生双岗楼梯值班制度,采取一、二年级按时放学,其余楼层班级各晚5分钟放学,避免人多拥挤的现象。在放学时,楼梯安全值班教师和大队委楼梯安全部小干部必须到指定岗位监督学生上下楼秩序。 四、建立安全上下楼制度。要求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在两操(早操、课间操)时,组织好本班学生排队,按顺序有序上下楼,并紧跟班级,不能离开。各楼层楼道口,有值周学生值日,对乱跑、乱窜、拉拉扯扯、大呼小叫的学生除批评外,还要登记,纳入一周评比中,教师负责组织好学生排队有序上下楼。 五、楼梯上划分道线,从二○一○年以来一直坚持在楼梯上划分道线,要求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防止了学生乱跑乱窜,发生碰撞事故。 六、利用班队会、晨会时间教育学生“谦让、友好、团结”。在楼梯上,彼此互相关心,他有困难,我帮他,我有困难,他帮我,互谦互爱是防止打闹事故发生的“疫苗”。 七、建立踩踏事故救护预案。学校针对这类事故的特点,成立了一支应急小分队,从救护车辆、救护人员、分流路线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方案,确保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对事故进行最好的处理。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班主任、年级组要根据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管领导和校领导小组报告,发生Ⅲ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县教育局,同时抄报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事发地学校(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分级响应 根据省、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沂南县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市级校园突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特别重大(Ⅰ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先期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三、组织指挥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县教育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召集校领导小组成员对事件进行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设立处置现场指挥部,派遣应急小组赶赴现场,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办量支援现场处置行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四、保障行动 学校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处室根据工作职责,给予资金、物资、信息、通信、医疗工作和治安保障。 五、信息发布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由县教育局及以上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六、响应终止 当事态平息,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由相应级别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终止。 七、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相关后期救治、补偿、重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思想工作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加强跟踪和督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事件反复和重复发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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