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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xyz/2022-0000024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沂南第一中学 发布日期 2025-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一中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教育、卫生、治安、交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发生在校园内或在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社会治安事件:校园内外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园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健康的事件。

(三)事故灾难: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自然灾害:受台风、暴雨洪水、暴风雪、高温严寒、地质、地震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学校师生较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事件。

(五)信息泄密:由学校代替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和本县教育统一考试中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其他严重的泄密事件。

(六)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上级领导下,学校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教体局的组织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五)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在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

(六)加强管理,争取外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积极争取县教体局及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支持。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各班主任、各教研组长、各行政后勤办公单位负责人、各委托经营单位学校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卫生组、应急组、保障组、善后组等专门小组,分工协作,齐心协力的做好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类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3.接到事故报告后,判断事故损害程度,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4.接到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处室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根据事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内部积极进行前期自救的同时,服从上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损害情况,在有可能发生危及周边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7.指导督促各工作小组参与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8.开展应急演练、准备应急物资和保障应急经费。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10.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事故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组: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后传达指挥部的救援工作指令,上传工作信息,保障救援过程中的上下通联。

2.劝导组:负责对相关人员家属的劝导,进行思想交流、沟通、消除心理障碍。

3.医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及时联络急救中心,寻求帮助。

4.后勤组:负责安全事故救援工作过程中的后勤保障。

5.行动组:负责具体实施救援,事故现场的保护、封闭,控制混乱局面,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限时报告制度

1.事发地相关班主任、教研组长、行政后勤办公单位负责人、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或委托经营单位学校分管干部),应在事发后3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分管校委会成员报告重要紧急事件信息。

2.分管校委会成员要在接报后5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向校长和分管安全副校长,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报告重要紧急事件信息。负责属地管理的校领导接报时已超过事发事件5分钟的,要在10分钟内向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学校办公室主任、安全办主任报告事件信息。

3.学校办公室要在事发后12分钟内以电话形式,2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调度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中提出明确要求的事项,要迅速落实并形成书面材料,在24小时内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不得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告,代替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4.学校安全办要在事发后12分钟内以电话形式、2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教体局办公室和县教体局安全科长、县教体局分管局领导。

(二)“两同时两提前”制度

1.向校长报告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时,必须同时报告分管安全副校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向分管安全副校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报告时,必须同时报告校长。

2.向县教体局办公室、安全科报告时,必须提前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公众发布时,必须提前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三)信息报告专员制度

上级要求我校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紧急事件的信息专员是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并形成AB角色互补机制。信息报告专员要主动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提高报告能力和水平。有关人员要为信息报告专员第一时间获取事件信息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四)预备报告制度

各校委会成员接到分管领域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调度情况,撰写报告初稿(参考格式附后),做好报告准备。要重视首报。首报时,要抓住关键要素,迅速报告情况,一时掌握不准的可以边核实、边报告。首报之后,立即准备续报。

(五)信息直报制度

各位师生员工和委托经营单位员工发现或接报重要紧急事件后,如不属于本人或本单位主管(监管)职责范围,应第一时间直报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

(六)信息归口汇总制度

重要紧急事件发生后,除学校领导明确要求外,事发地分管校委会成员负责信息综合汇总工作。要亲自靠上、分析研判、审核把关,并在10分钟内提出是否向上报告的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向校长和分管安全副校长报告后,报学校办公室和学校安全办按程序办理。事发后一时难以确认分管(监管)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指定相关干部职工负责信息综合汇总工作。

(七)会商研判制度

负责事件信息综合汇总的校委会成员,可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会商研判,必要时可请学校办公室协助召集。会商研判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迅速形成关于信息报告的初步意见,特别是首报稿,为学校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有关干部职工接到会商研判通知后要迅速响应,亲自参加会商研判,并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

(八)分析通报制度

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实行“一事一分析”和适时通报制度。各校委会成员接报紧急事件信息一天内,要及时主动对事件信息特别是接报时间进行全流程梳理,对有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办。学校办公室主任、安全办主任应适时对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要求及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迟报、漏报信息,或信息报告虚假、质量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或后果的,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九)沟通联络制度

为确保重要紧急事件发生后沟通联络畅通,各校委会成员、各班主任、各教研组长、各行政后勤办公单位负责人、各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或委托经营单位学校分管干部的办公电话和个人电话,均应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学校办公室主任和安全办主任作为学校信息紧急事件报告专员,要在“临沂值班平台”通讯录模块中及时更新维护联络方式,确保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抽查时处于正常状态。

(十)学习培训制度

有关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对重要紧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和信息报告水平。涉及工作调整的干部职工,要做好重要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材料、制度要求等工作的交接。

五、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预防。学校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学校要主动接受公安、安全、信访、外办、民族宗教和信息产业等部门的指导,做好社会安全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防范工作。

2.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同时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一旦学生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劝阻,如劝阻无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在事件进一步扩大,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二)事故灾难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预防。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举办各类活动,特别是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加强师生日常防灾、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应急响应。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并配合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1)火灾事故。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指挥中心(110或119)报警;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②县公安局组织指挥事发地消防力量和警力,展开灭火救人抢险行动,学校予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①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如有被压埋人员,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提供被压埋人员信息和方位,紧密配合救援行动;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①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疏散和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防止踩踏,对受伤学生开展人工呼吸、止血等初步急救,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②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

(4)校园爆炸事故。①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提供爆炸源相关信息,配合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并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②配合县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

(5)校园恶性交通事故。①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②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

(6)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①事发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②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教育局和公安部门;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①带队教师要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教体局,同时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迅速赶赴事发地参与事故处置;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②事发地在县内的,请求县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指挥事发地公安力量、医疗机构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③事发地在县外的,请求县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与外县相应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必要时请求省相关部门协调和支援。

(三)公共卫生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预防。加强食堂、超市等学生用餐场所的食品卫生管理;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报告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以及学生宿舍、厕所等学生居住环境的卫生清洁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和流行。积极接受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检查、指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及时掌握学生传染病动态,制定学生传染病的防治计划;按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2.应急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⑵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⑶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⑷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⑸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⑹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⑺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⑻及时通知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四)自然灾害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预防。设立预警员,加强业务培训,落实监测预警职责,切实做好预警预防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发出避灾通知后,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并做好避险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和县政府;先期组织抗灾自救,及时向自然灾害有关救灾指挥机构请求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开展伤亡师生的救治;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及时通知伤亡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五)考试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预警预防。加强考试安全保卫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教育统一考试(含中考)的各个环节做好预防、防控措施,确保各类教育考试的安全进行。

2.应急处置。①学校根据县领导小组指示启动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响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快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②根据县领导小组部署,及时做好对考生和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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