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xyz/2022-0000085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 发布机构 | 沂南第一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一中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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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事件。危害师生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暴雨、台风、高温、大风、雷电、雾霾、地震、滑坡等。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提前准备,预防为主 自然灾害不同,预警时间也不同。在县教体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等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在灾害发生之前做好疏散、转移、避险等准备工作。 (二)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灾害发生,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县教体局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充分了解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确保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保障,减少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队伍组织、经费保障、物资筹措、信息报送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二、应对自然灾害的组织机构和处置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部和安全(保卫)疏散组、宣传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急救组、善后处理组,协力做好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 (二)处置措施 1.应对自然灾害组织机构的所有人员,按照职责规定立即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2.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组织师生员工紧急疏散、转移、避险,组织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 3.调查人员伤亡、失踪以及财产损失情况,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教体局和县政府办公室。 4.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救灾应急工作结束,次生、衍生隐患消除后,学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教体局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意见,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三、后期工作 (一)调查统计 对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统计,为后续救助安抚以及校园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二)保障救灾 学校多渠道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师生员工的就餐、饮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三)治疗伤员 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指导下,组织人力、物力,治疗受伤人员。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心理辅导。 (四)环境治理 在政府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受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工作,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五)恢复秩序 全力以赴抢修受到灾害破坏的电力、给水、道路、楼房等基础设施,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教学秩序。 (六)评估总结 对预警、应急、救灾、信息管理、后期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吸取成功经验,改正问题和不足,以利于今后的防灾救灾工作。 (七)修订预案 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加合理有效。 (八)奖励和惩罚 对在应急和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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