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xdssyxx/2023-0000010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6-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失踪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应对学生失踪事件的处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学生失踪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的要求与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

(一)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二)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应当有同学、教师或保安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外地学生失踪,应当了解该学生近日是否有家长、亲友、老同学探望、来访;

5.应当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6.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7.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三)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立即向与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4.学校领导应当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班主任、任课老师、门卫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四)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五)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向办公室报告。

(六)失踪学生出现意外,应立即报告,做好善后工作。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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