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二级项目 |
满分 |
评分细则 |
自评纪要 |
自评得分 |
领导重视 12分 |
汇报交流 |
2分 |
校长对教科研工作有清晰全面的认识(1分);教科研工作汇报系统、有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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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
5分 |
设置独立教科室并挂牌(5分),无独立科室并挂牌(3分),无挂牌(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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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5分 |
有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人员负责(5分),有分管领导和一名兼职人员负责(3分),只有分管领导(2分)、无分管人员负责(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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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管理 13分 |
制度落实 |
2分 |
有完善的教科研制度且执行好(2分);有制度执行一般(1分),无制度(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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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总结 |
2分 |
每年度有教科研计划和总结(1分),内容符合学校实际,总结和计划相对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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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档案 |
5分 |
档案完整、清晰、规范、实用(5分);档案一般(3分);档案不全或较为混乱(1分);未建立或严重缺失(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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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学习 |
4分 |
组织教师参加市科研科或县(区)教科室安排的学习、考察等活动,每次1分;邀请县区教科室人员进行科研专题培训,每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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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管理 10分 |
课题管理 |
5分 |
市级规划课题由县区教科室人员参与开题,县区级课题按时组织开题,1分;能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组织过程研讨活动,每次0.5分。校级课题管理规范有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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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鉴定 |
5分 |
每有一项省规划课题通过鉴定计2分,省教研课题或市规划课题通过鉴定计1分,每有一项县区级课题通过鉴定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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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成效 15分 |
典型经验 |
5分 |
承担市科研科或县(区)教科室牵头或组织的教育科研工作现场会②,省市县(区)级分别记5、4、3分;上述会议上介绍典型经验减半。同一会议有现场和典型介绍或有多个介绍按最高一项计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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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5分 |
省教学成果、省市社科成果、省市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每项1分;县区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每项0.5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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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
5分 |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0.5分(限第一作者);主编、参编专著分别为1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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