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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zzwsy/2022-0000011 公开目录 住院须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张庄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6-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张庄镇卫生院患者住院须知

一、入院

(一)入院流程

1.入院患者来院就诊,挂号,建门诊病历。

2.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收入院。

3.就诊医师在门诊病历注明收入院,写明需交住院费用。

4.患者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入院手续。医院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5.住院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6.患者交押金,住院处提供预交押金收据。

7.患者入住病室,病室主班护士分床(分管患者由科室自定),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8.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绍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9.主管医生要及时、准确开具医嘱,做到8小时内完成首程,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病历书写要规范。

10.主班护士执行医嘱要准确无误。

(二)办理入院需要的手续

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门诊病历以及预交的押金收据后,在大夫以及护理人员引导下前往住院楼进行住院。

二、出院

(一)、患者出院时,科室主班护士先做出院处理,主管医师开具出院医嘱及报销所需证明,交由患者或亲属到医保办窗口核算报销后,住院处结账并打印患者住院结算清单。

(二)、责任护士帮助送至病区门口,必要时协助联系车辆。

(三)、床单元做终末处理后,铺好备用床接待新患者。

三、转科、转院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以及要求转院的患者,由科内讨论,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需转外省、市治疗时,可转至相关医院。

(三)、患者转科、转院,值班医师评估中途可能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较重患者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要求其他医疗机构接诊,并与转入医院做好病情交接。

(四)、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并同意,转科前需值班医师开具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四、留观

(一)、急诊科留观一般不超过三天,需继续诊治者应尽快收入相关科室。

(二)、值班医师必须立即按规定书写留观病历,开具医嘱单及有关辅助检查。

(三)、值班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护理级别按时巡视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及治疗结果,随时记录病情变化、修订诊疗方案。

(四)、病情严重的患者应向科主任及时请示汇报,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重大问题应向总值班、医务科及院领导请示汇报。

(五)、留观患者要求留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无陪人的危重患者及三无患者需报医务科及总值班。

(六)、值班医师交接班应按照急诊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留观病历按病历管理相关要求登记归档保存。

五、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一)、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到本病区外区域进行检查、治疗的,由病区开具外出证,限时外出,待检查、治疗结束后立即返回病房,其它时间不得外出。

(二)、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必须陪护的只限一人。

(三)、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

六、住院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一)、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

(二)、患者及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串访。

七、住院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严禁将刀、剪、玻璃器皿、药品、瓷器、钝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病区。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防止患者暴饮暴食。

(二)、保持病区环境的安静、整洁、安全,禁止吸烟。

(三)、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四)、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事宜,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五)、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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