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hjdsqwsfwzx/2022-0000011 | 公开目录 | 住院须知 |
| 发布机构 | 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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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一、办理住院的手续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押金 二、办理住院的流程 1.患者来院就诊,挂号。 2.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住院证上。 3.患者或其家属持住院证与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门诊楼一楼住院部收费处办入院手续。医院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4.住院收费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住院系统。 5.患者交押金,住院处提供预交押金收据。 6.患者入住病房,病室主班护士分床(分管病人由科室自定),建立并填写住院病历,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 7.带患者或家属熟悉病区环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绍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等。 8.主管医生要做到8小时内完成首程,24小时完成住院病历,病历书写要规范。 9.主班护士做到执行医嘱准确无误。 三、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到本病区外区域进行检查、治疗的,由病区开具外出证,限时外出,待检查、治疗结束后立即返回病房,其它时间不得外出。 2.严格执行“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必须陪护的只限一人。 3.住院期间实行“无探视”管理。 4.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 四、住院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 2.患者及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串访。 3.如陪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4.住院期间禁止外卖点餐,医院餐厅提供点餐及配送服务。 五、住院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严禁将刀、剪、玻璃器皿、药品、瓷器、钝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病区。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防止患者暴饮暴食。 2.保持病区环境的安静、整洁、安全,禁止吸烟。 3.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4.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事宜,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5.陪护人员随身携带陪护证,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 6.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7.疫情期间封闭病区不允许探视,特殊情况联系病区护士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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