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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zzwsy/2024-0000005 公开目录 检查检验
发布机构 沂南县张庄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4-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张庄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二、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当检查申请单的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三、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流程,保障医疗安全。

四、认真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经双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当重复检验 ,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五、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六、建立并完善实验标准操作规程及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七、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八、建立并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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