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xjzwsy/2022-0000009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6-01-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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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卫生院。 三、双向转诊程序 (一)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二)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三)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四、工作职责 (一)医院职责 1. 指定专门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 小时连续服务。 2. 医院负责接诊卫生院转诊的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 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卫生院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对卫生院送检的样本可直接为其提供相关检查服务。 4. 实行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 定期到卫生院巡诊,开展健康教育,以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义务为卫生院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二)卫生院职责 1. 负责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 认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记录单》,写明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3.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提前通知上级医院,及时进行转送。 4. 接诊转回卫生院的患者,与医院医师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 随时反馈医院的服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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