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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shzwsy/2022-0000014 公开目录 分级诊疗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5-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双堠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内容、流程、机构、联系方式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由分管院长带领医护人员具体落实,把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3.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4.我院负责接收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拨打120,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

5.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三、双向转诊流程


1.上转病人:符合上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卫生院填写上转单,转上级医院。上级医院接上转单后在门诊部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门诊部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2.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与卫生院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卫生院。

四、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

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④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卫生院进行恢复性治疗的病例;

⑦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 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转诊机构及联系方式

沂南县人民医院为我院双向转诊机构。如有转诊需求,请拨打0539-371101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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