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hjdsqwsfwzx/2022-0000080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 发布机构 | 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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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在本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卫生所,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转入上级医院 。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办理相关手续,联系好上级医院,将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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