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zbzxwsy/2023-0000050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砖埠中心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砖埠中心卫生院医共体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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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砖埠中心卫生院医共体业务 一、合作机构:沂南县妇幼保健院 二、专家介绍: 高平,中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擅长: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病、心律失常,脑梗死及后遗症,偏头痛,特色中医疗法治疗带状疤疹神经痛,面神经炎,尤其擅长老年慢性病综合诊治。 王新国,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对内分泌疾病,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等疾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糖尿病及甲状腺疾病等内分泌疾病的诊治,对胰岛素泵治疗糖尿病有较丰富的经验。 刘春,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妇科疑难杂症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熟练开展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腹腔镜下子宫肌瘤挖除术、腹腔镜下宫外孕病灶清除术、腹腔镜下卵巢肿瘤剔除术、宫腔镜下粘膜下子宫肌瘤电切、宫腔镜下宫腔息肉电切术等。 三、服务内容 甲方:沂南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沂南县砖埠中心卫生院 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沂南县妇幼保健院(甲方)和沂南县砖埠中心卫生院(乙方)自愿组建成立医共体,按照组织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向转诊 ①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将急危重症的思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②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③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④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单。 ⑤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具双向转诊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⑥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2)技术指导 ①甲方在已发展成熟的技术中筛选适宜乙方开展的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 ②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③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业务指导、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④甲方筛选适宜的科研项目,邀请乙方参与共同开展。 (3)人才培养 ①甲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 ②甲方举办的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可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4)资源共享 ①甲方根据医院设备情况,提供先进的检查手段,包括核磁共振、CT、放射、B超、检验、心电图。乙方可根据需要选送患者至甲方进行预约检查,甲方将开放“绿色通道”给予最大便利。甲方凭检查申请单,每月5日与乙方核对上月账款。 ②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供应室消毒等其他服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向转诊 ①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 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②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 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 ③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甲方,并提前与甲方联系人联系。 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回,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 双向转诊(上转)单由患者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④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⑤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 连贯性和延续性。 (2)技术支持 ①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 ②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 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③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科研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3)人才培训 ①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杲进行测评。 ②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1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③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4)资源共享 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处开展。 3.组织管理 (1)甲方、乙方为独立法人单位,甲方对乙方履行指导帮扶义务。 (2)甲方协同乙方组建“医联体”理事会,主要解决“医联体”内业务发展、工作机制、对外宣传、协议履行等问题。 四、流程 1.转入病人 (1)协作医院转诊病人时需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双向转诊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由主要负责部门加盖公章,双方医共体办公室认可后方可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 (2)转入病人应持《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双向转诊单》到医共体办公室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双向转诊(转入)登记表》,由医共体办公室及时协调安排病人转诊至相应病区或门诊,以缩短检查、治疗等候时间;存根栏由转出医院留存。 (3)急诊科接收转入病人的《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双向转诊单》的转诊栏,每月将转诊栏汇总后交至医共体办公室。 2.转出病人 (1)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做好科内登记,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双向转诊单》并上报医务科。科室需在医务科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双向转诊(转出)登记表》,由医务科联系好上级医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 (2)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及时将病人转回合作医院,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做好科内登记,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协作医院)双向转诊单》并上报医共体办公室。科室需在医共体办公室填写《沂南县妇幼保健院双向转诊(转出)登记表》,由医共体办公室联系好下级医院,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安全转送至下级医院。 五、联系方式: 门诊导医台(转诊服务)0539-3229196 急诊科:0539-3222222 327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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