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zzxwsy/2023-0000046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容、流程、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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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容、流程、机构、联系方式 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3.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4.我院负责接收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拨打120,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 5.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二、服务机构: 沂南县妇幼保健院 三、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流程: 1.需要转院的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批准,科室内备案,患者所在科室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保患者转院安全,转院前主管医师须认真检查、评估患者病情,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3.危重患者转院时原则上派医务人员护送;根据病情准备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患者转院时,应将患者病情和相关病历资料随同转出,以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5.上转患者时,我院应提前与上级医院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安排,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并将双向转诊上转单转交给接诊医生:接诊医师根据转诊医生的病情介绍及提供的相关检查和治疗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检查和诊疗。 6.符合下转条件患者转回我院时,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注明治疗经过和目前病情状况及下一步康复计划,由转诊患者转交我院医生手中,根据病情进行相应诊疗并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四、联系方式: 门诊导医台(转诊服务):0539-3551062 急诊科:0539-3222222 327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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